主权项 |
1. 一种制造矿物纤维产物之方法,其包含:(a) 自熔融矿物物料离心出矿物纤维;(b) 形成向下移动的矿物纤维与热气体罩幕;(c) 将聚合物料之纤维导向矿物纤维之料流以使聚合物料与矿物纤维相互掺合,其中该导向步骤系使有些聚合纤维软化至失去纤维形式,而以聚合、非纤维粒子附于矿物纤维,而有些聚合纤维则仍维持于其纤维形式;及(d) 收集附有聚合、非纤维状粒子之掺合矿物纤维与聚合纤维以形成矿物纤维产物。2.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包含自矿物纤维圆筒状罩幕内之位置将聚合物料之纤维导向矿物纤维之料流,以使聚合物料与矿物纤维相互掺合。3.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聚合物料之分子量大于1,000。4.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聚合物料之分子量大于10,000。5.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矿物纤维之料流含有热气体,可使一部份之聚合物料纤维软化,俾失去其纤维状并以聚合、非纤维状粒子附着于矿物纤维上。6. 一种制造矿物纤维产物之方法,其包含:(a) 以旋转器离心矿物纤维,(b) 加热矿物纤维,并改变其方向以形成矿物纤维与热气体之向下移动罩幕,(c) 将聚合物料之纤维导向罩幕以使聚合物料与矿物纤维互相掺合;热气体之热使一些聚合纤维软化至失去纤维形式而以聚合、非纤维状粒子附着于矿物纤维,而一些聚合纤维则保留其纤维形式;及,(d) 将附有聚合、非纤维状粒子之掺合矿物纤维与聚合纤维收集成矿物纤维产物。7.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矿物纤维之料流含有热气体,可使一部份之聚合物料纤维软化,俾失去其纤维状并以聚合、非纤维状粒子附着于矿物纤维上。8. 一种由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制成之矿物纤维产物,其包含与附有聚合、非纤维状粒子之矿物纤维相互掺合之聚合纤维,其中矿物纤维之存在量在以矿物纤维产物重量计60至95%之范围内,而聚合物料之存在量系以矿物纤维产物重量计5至40%之范围内。9.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矿物纤维产物,其包含5至40重量%聚合物料。10. 一种由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制成之矿物纤维产物,其包含与附有聚合、非纤维状粒子之矿物纤维相互掺合之聚合纤维,其中矿物纤维之存在量在以矿物纤维产物重量计60至95%之范围内,而聚合物料之存在量系以矿物纤维产物重量计5至40%之范围内。11.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矿物纤维产物,其包含5至40重量%聚合物质。12. 一种由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制成之矿物纤维产物,其包含与附有聚合、非纤维状粒子之矿物纤维相互掺合之聚合纤维,其中矿物纤维之存在量在以矿物纤维产物重量计60至95%之范围内,而聚合物料之存在量系以矿物纤维产物重量计5至40%之范围内。图示简单说明:图1为用于实行本发明方法之装置之概略正视图;此系应用于玻璃纤维之离心纤维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