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增强视频游戏和视频游戏系统的方法和系统 |
摘要 |
一种利用视频游戏以及视频游戏之外的数据通信的系统,用于向游戏玩家提供广告、奖品以及其它收益。所述奖品涉及真实世界产品和服务以及供在视频游戏环境内使用的内容。在视频游戏会话期间,向游戏玩家提供广告。当游戏玩家与广告相交互时,视频游戏软件起作用以便利在游戏玩家和广告主之间的交易。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22954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2.15 |
申请号 |
CN200680026056.8 |
申请日期 |
2006.05.17 |
申请人 |
谷歌公司 |
发明人 |
丹尼尔·威利斯 |
分类号 |
A63F13/00(2006.01)I;A63F13/12(2006.01)I;G06Q30/00(2012.01)I |
主分类号 |
A63F1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张焕生;谢丽娜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增强视频游戏的方法,包括:从用户向第一系统发送第一电子消息,其中使用执行中的视频游戏提供的信息将所述第一电子消息导向所述第一系统;从第二系统并且响应于所述第一电子消息发送第二电子消息,所述第二电子消息用于向所述用户提供收益;以及提供用户地址以向其发送消息,所述用户地址与所述用户的电子地址相关,所述用户地址由所述用户提供给所述视频游戏和所述第一系统中的至少一个,所述用户地址用于引导所述第二电子消息,其中从所述用户发送所述第一电子消息包括:响应于所述用户在所述视频游戏内与广告的交互发送所述第一电子消息,其中所述交互包括在所述视频游戏内对所述广告的选择,并且其中发送所述第二电子消息包括:通过与执行中的所述视频游戏分开的通信路径来向所述用户发送所述第二电子消息。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