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H11-049)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H11-049)。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接收并播放图像和声音。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电视机的整体形状、电视机显示屏的曲面形状、电视机显示屏相对底座倾斜放置的设计,以及电视机底座的流线型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83984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15
申请号 CN201130274911.0 申请日期 2011.08.16
申请人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徐斌;杨敏敏;马永昌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代理人 舒丽亚
主权项
地址 266555 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