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便携式皮鞋抛光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便携式皮鞋抛光机,包括壳体、电动机、抛光轮、电源、开关和抛光轮外罩,所述电动机、电源和开关设置于壳体上并通过导线串联,抛光轮设置于电动机的动力输出轴上,抛光轮外罩以可拆卸的方式设置于抛光轮上,抛光轮外罩上设置有鞋油存储腔;本实用新型便携式皮鞋抛光机,将鞋油存储装置和抛光装置集成一体,结构简单,体积小,便于携带,使用方便;其通过电动机驱动抛光轮实现自动抛光,抛光效果好;且抛光轮可拆卸并设置有备用抛光轮,便于更换和维修。 |
申请公布号 |
CN20213630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2.08 |
申请号 |
CN201120293214.4 |
申请日期 |
2011.08.12 |
申请人 |
葛广平;闫昕德 |
发明人 |
葛广平;闫昕德 |
分类号 |
A47L23/06(2006.01)I;A47L23/05(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L23/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赵荣之 |
主权项 |
一种便携式皮鞋抛光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电动机、抛光轮、电源、开关和抛光轮外罩,所述电动机、电源和开关设置于壳体上并通过导线串联,抛光轮设置于电动机的动力输出轴上,抛光轮外罩以可拆卸的方式设置于抛光轮上,抛光轮外罩上设置有鞋油存储腔。 |
地址 |
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四监狱一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