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律师记录用文件夹
摘要 律师记录用文件夹,属于法律办公用具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包括首页和底页,在所述首页上固定设有名片槽,所述名片槽上设有搭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页上固定设有录音装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携带方便,律师可以在首页存放名片,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利用底页的录音装置记录整个谈话,这样即使律师在现场记录的内容不全面,也可以通过事后重播录音的方式详细补齐记录,不仅便于记录,更避免了重要信息的遗漏。
申请公布号 CN202138088U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08
申请号 CN201120278479.7 申请日期 2011.08.02
申请人 孙兆祥;宋莉 发明人 孙兆祥;宋莉
分类号 B42F7/00(2006.01)I 主分类号 B42F7/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律师记录用文件夹,包括首页(1)和底页(2),在所述首页(1)上固定设有名片槽(3),所述名片槽(3)上设有搭扣(4),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页(2)上固定设有录音装置(5)。
地址 200063 上海市普陀区顺义路2号3号楼615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