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律师记录用文件夹 |
摘要 |
律师记录用文件夹,属于法律办公用具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包括首页和底页,在所述首页上固定设有名片槽,所述名片槽上设有搭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页上固定设有录音装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携带方便,律师可以在首页存放名片,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利用底页的录音装置记录整个谈话,这样即使律师在现场记录的内容不全面,也可以通过事后重播录音的方式详细补齐记录,不仅便于记录,更避免了重要信息的遗漏。 |
申请公布号 |
CN20213808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2.08 |
申请号 |
CN201120278479.7 |
申请日期 |
2011.08.02 |
申请人 |
孙兆祥;宋莉 |
发明人 |
孙兆祥;宋莉 |
分类号 |
B42F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42F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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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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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律师记录用文件夹,包括首页(1)和底页(2),在所述首页(1)上固定设有名片槽(3),所述名片槽(3)上设有搭扣(4),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页(2)上固定设有录音装置(5)。 |
地址 |
200063 上海市普陀区顺义路2号3号楼615宿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