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视频图像处理装置和视频图像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视频图像处理装置和视频图像处理方法,其能够根据视频图像信号的噪声检测量执行适当的视频图像校正,而与依赖于放大系数的放大器特性无关。视频图像处理装置(1)包括:放大器,被配置为放大播送信号的信号强度;检测器,被配置为检测来自通过对信号强度已被放大器放大的播送信号进行解调而获得的视频图像信号的噪声,并且被配置为输出噪声检测值;控制器,被配置为根据放大器的放大系数和噪声检测值确定用于视频图像处理的校正值;以及处理器,被配置为基于校正值对视频图像信号执行校正处理。
申请公布号 CN10234062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01
申请号 CN201110137755.2 申请日期 2011.05.25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 发明人 铃木隆
分类号 H04N5/217(2006.01)I;H04N17/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21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余刚;吴孟秋
主权项 一种视频图像处理装置,包括:放大器,被配置为放大播送信号的信号强度;检测器,被配置为从通过对信号强度已被所述放大器放大的所述播送信号进行解调而获得的视频图像信号检测噪声,并且被配置为输出噪声检测值;控制器,被配置为根据所述放大器的放大系数和所述噪声检测值而确定用于视频图像处理的校正值;以及处理器,被配置为基于所述校正值对所述视频图像信号执行校正处理。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