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工具的制动机构选择结构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工具的制动机构选择结构,该电动工具中除制动机构外的构成部件可最大程度地得以通用,其成本较低且可减少管理工作量。电机(3)的输出轴(4)分为顶端轴和后部轴(6)。顶端轴为:被与电机壳体(2)直接连接的第一轴支承板支承且能转动的第一顶端轴;被第二轴支承板(20)支承并能转动且在轴线方向上的长度大于第一顶端轴的第二顶端轴(23),第二轴支承板经筒状间隔部件(21)与电机壳体连接。制动机构(25)组装在第二轴支承板和第二顶端轴上且具有固定在第二顶端轴上的凸缘板(26)、能与凸缘板接合或分离的制动部件(27)、向凸缘板一侧对制动部件加载螺旋弹簧(28)。第二顶端轴与后部轴连接并且第二轴支承板和间隔部件组装在电机壳体和前罩之间时为具有制动机构的结构。 |
申请公布号 |
CN10233591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2.01 |
申请号 |
CN201110151351.9 |
申请日期 |
2011.06.02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发明人 |
沼田文年 |
分类号 |
B25F5/00(2006.01)I;B24B37/00(2012.01)I;H02K7/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5F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栗涛 |
主权项 |
一种电动工具的制动机构选择结构,该电动工具具有:电机壳体,其呈筒状且内部收装有电机;前罩,其经轴支承板组装在上述电机壳体的前部,上述电机的输出轴以能转动的方式被上述轴支承板支承,其特征在于,上述电机的输出轴分为:顶端轴,其以能转动的方式被上述轴支承板支承;后部轴,其位于上述顶端轴的后部,上述顶端轴为:第一顶端轴,其以能转动的方式被第一轴支承板支承,该第一轴支承板与上述电机壳体直接连接;第二顶端轴,其以能转动的方式被第二轴支承板支承,该第二轴支承板经筒状间隔部件与上述电机壳体连接,该第二顶端轴在轴线方向上的长度比上述第一顶端轴的长,且上述制动机构组装在上述第二轴支承板和上述第二顶端轴上,其中,所述制动机构具有:凸缘板,其固定在该第二顶端轴上;制动部件,其能与上述凸缘板接触或者分离;加载机构,其向上述凸缘板一侧对上述制动部件加载,采用以下结构能分别选择上述不具有或者具有上述制动机构的结构,即:选择不具有所述制动机构的结构时,使上述第一顶端轴与上述后部轴连接并将上述第一轴支承板组装在上述电机壳体和前罩之间;而选择具有所述制动机构的结构时,使上述第二顶端轴与上述后部轴连接并将上述第二轴支承板和间隔部件组装在上述电机壳体和前罩之间。 |
地址 |
日本国爱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