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含有有机溶剂的工业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含有有机溶剂的工业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其用于对含有有机溶剂的工业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包括下述两个工程:第一处理工程,在该工程中,对危险废物中含有的有机溶剂进行回收处理;第二处理工程,在该工程中,对进行第一处理工程后残留的树脂类残渣进行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通过第一处理工程,废物中含有的95%以上的有机溶剂被回收再利用;通过第二处理工程,树脂类残渣可以被炭化处理成炭化物,炭化物可以直接作为锅炉的燃料或经活化处理后加工成具有吸附能力的活性炭后进行利用,树脂类残渣还可以被直接加工成固体燃料作为锅炉的燃料使用。
申请公布号 CN10233566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01
申请号 CN201010230074.6 申请日期 2010.07.19
申请人 车磊 发明人 车磊
分类号 B09B3/00(2006.01)I;B09B5/00(2006.01)I;C10B53/00(2006.01)I;C10B49/02(2006.01)I 主分类号 B09B3/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含有有机溶剂的工业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其用于对含有有机溶剂的工业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处理工程:第一处理工程,在该工程中,对所述工业危险废物中含有的所述有机溶剂进行回收处理;第二处理工程,在该工程中,对进行所述第一处理工程后残留的树脂类残渣进行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其中,所述第一处理工程包括下述两个工序:加热处理工序,在该工序中,把所述工业危险废物通过溶剂回收加热装置进行加热处理,得到有机溶剂蒸汽;获取再生有机溶剂工序,在该工序中,对所述有机溶剂蒸汽进行处理,从而获得再生有机溶剂,在所述第二处理工程中:将所述树脂类残渣导入炭化处理装置后,使用过热蒸汽进行炭化处理;在炭化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可燃性烟气通过排烟系统导入燃烧锅炉中,进行二次燃烧脱臭处理;经炭化处理后形成的树脂类残渣的炭化物作为所述燃烧锅炉的燃料或土壤改良剂来使用;在所述燃烧锅炉中通过燃烧所述可燃性烟气和所述炭化物而产生的饱和蒸汽,一部分输送到工厂的生产车间用于生产过程,一部分导入过热蒸汽发生器,加工成所述过热蒸汽,用于所述炭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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