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消除狐臭的外用液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化妆品,特别涉及消除狐臭的外用液。它由原料组份为:硫酸阿托品,硝酸银,纯水组成。本发明的优点在于:能迅速消除狐臭的臭味,经过一段时间的多次使用后,可消除狐臭,并且本外用液无毒副作用,成本低,是消除了狐臭的优良产品。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822621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1.25 |
申请号 | CN201010180758.X | 申请日期 | 2010.05.24 |
申请人 | 金弋童 | 发明人 | 金弋童 |
分类号 | A61K8/49(2006.01)I;A61K8/19(2006.01)I;A61K8/02(2006.01)I;A61Q15/00(2006.01)I;A61P31/00(2006.01)I;A61P1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8/49(2006.01)I |
代理机构 | 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 53110 | 代理人 | 王昆汉 |
主权项 | 一种消除狐臭的外用液,其特征在于:它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硫酸阿托品 0.008‑0.1%硝酸银 3%‑25%纯水 余量。 | ||
地址 | 650000 云南省昆明市吴井路绿州花园七幢一单元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