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消除狐臭的外用液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化妆品,特别涉及消除狐臭的外用液。它由原料组份为:硫酸阿托品,硝酸银,纯水组成。本发明的优点在于:能迅速消除狐臭的臭味,经过一段时间的多次使用后,可消除狐臭,并且本外用液无毒副作用,成本低,是消除了狐臭的优良产品。
申请公布号 CN10182262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1.25
申请号 CN201010180758.X 申请日期 2010.05.24
申请人 金弋童 发明人 金弋童
分类号 A61K8/49(2006.01)I;A61K8/19(2006.01)I;A61K8/02(2006.01)I;A61Q15/00(2006.01)I;A61P31/00(2006.01)I;A61P17/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8/49(2006.01)I
代理机构 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 53110 代理人 王昆汉
主权项 一种消除狐臭的外用液,其特征在于:它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硫酸阿托品    0.008‑0.1%硝酸银        3%‑25%纯水          余量。
地址 650000 云南省昆明市吴井路绿州花园七幢一单元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