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四面翻转的显示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平面广告显示的四面可翻转显示装置。本实用新型包括有安装在支架外壳内的数量至少一组的可翻转显示装置,将第一驱动电机两端上安装的第一传动轮与外驱动齿轮联系在一起的第一传动带,将第二驱动电机两端上安装的第二传动轮与内驱动齿轮联系在一起的第二传动带,通过电路与第一驱动电机和第二驱动电机相连的电机控制模块,光源处于广告主体驱动支撑架内部,可翻转显示装置包括有可变菱形广告主体和广告主体驱动支撑架。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能更大限度的在有限的广告位利用广告空间,动态的信息变换,更容易被大众所注意,从而达到广而告之的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202120539U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1.18
申请号 CN201120135730.4 申请日期 2011.05.03
申请人 赵华宁 发明人 赵华宁
分类号 G09F11/10(2006.01)I 主分类号 G09F11/10(2006.01)I
代理机构 郑州中原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41109 代理人 张绍琳
主权项 一种可四面翻转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四面显示装置包括有安装在支架外壳(1)内的至少一组的可翻转显示装置,将第一驱动电机(9)两端上安装的第一传动轮(27)与外驱动齿轮(3)联系在一起的第一传动带(6),将第二驱动电机(8)两端上安装的第二传动轮(26)与内驱动齿轮(2)联系在一起的第二传动带(7),通过电路与第一驱动电机(9)和第二驱动电机(8)相连的电机控制模块(18),光源(16)处于广告主体驱动支撑架(5)内部,可翻转显示装置包括有可变菱形广告主体(4)和广告主体驱动支撑架(5),可变菱形广告主体(4)覆盖在广告主体驱动支撑架(5)表面,内驱动齿轮(2)装配在广告主体驱动支撑架(5)的上下两端,在内驱动齿轮(2)沿轴线上下方向的外侧位置。
地址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7号院13号楼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