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自发光广告贴膜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自发光广告贴膜,由纸基层和自发光薄膜组成,所述自发光薄膜,由下述组分按重量份组成:聚氯乙烯50-70份,氯化聚乙烯10-20份,氯化石蜡15-25份,碱土金属硅铝酸盐5-15份,氧化钛0.2-0.6份,氧化铝0.2-0.6份,氧化硼0.2-0.6份,氧化钇0.2-0.6份,氧化铊0.2-0.6份。本发明的自发光广告贴膜可以吸收各种光线,具有无需电源、安装灵活方便、免维护、寿命长、无辐射、安全系数高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商场、酒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地铁、高层公寓和候车大厅等公共场所及各种警示标牌上。 |
申请公布号 |
CN10232017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1.18 |
申请号 |
CN201110310453.0 |
申请日期 |
2011.10.13 |
申请人 |
上海嘉华广告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美蓉 |
分类号 |
B32B27/10(2006.01)I;B32B27/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B32B27/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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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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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自发光广告贴膜,由纸基层和自发光薄膜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发光薄膜,由下述组分按重量份组成:聚氯乙烯 50‑70份,氯化聚乙烯 10‑20份,氯化石蜡 15‑25份,碱土金属硅铝酸盐 5‑15份,氧化钛 0.2‑0.6份,氧化铝 0.2‑0.6份,氧化硼 0.2‑0.6份,氧化钇 0.2‑0.6份,氧化铊 0.2‑0.6份。 |
地址 |
200041 上海市静安区淮安路748弄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