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含有微粒光学改性剂的液态清洗组合物 |
摘要 |
公开了一种液态清洗组合物,其含有清洗皮肤后改变皮肤外观的固体微粒光学改性剂。同时公开了用该清洗组合物将该固体微粒光学改性剂沉积于皮肤或头发的方法。 |
申请公布号 |
CN196070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1.18 |
申请号 |
CN200580017147.0 |
申请日期 |
2005.03.23 |
申请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A·施洛奇;R·M·帕雷德斯 |
分类号 |
A61K8/81(2006.01)I;A61Q19/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8/81(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邹雪梅 |
主权项 |
一种液态清洗组合物,包含:(a)1%‑35%重量的表面活性剂,选自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两性表面活性剂或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或其混合物;(b)0.1%‑10%的阳离子聚合物;(c)固体微粒光学改性剂,其在皮肤上显示一组用一种或多种选自瓦片评价方法、手洗消费者评价方法、手洗实验室评价方法的皮肤评价方法表征,或用一套三刺激色值L、a*和b*,反射率变化及不透明性变化表征的特有光学特性,当将所述清洗组合物施用于皮肤然后洗掉时,使用体外视觉评价方案测评,该光学改性剂提供了至少一种特有光学特性的至少5%的改变,及(d)低于0.01%重量的疏水性软化剂,其中所述组合物是各向同性的;其中超过10%重量的微粒光学改性剂进一步通过外表面折光率、几何形状和特定尺寸限定,其中:i)外表面具有1.8‑4.0的折光率;ii)几何形状为片状、圆柱状或其混合;及iii)特定尺寸为:当为片状微粒时平均直径为10‑200μm,或当为圆柱状微粒时平均长度为10‑200μm及平均直径为0.5‑5.0μm。 |
地址 |
荷兰鹿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