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器基板用浮法玻璃及其制造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56047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1.11
申请号 TW096116695 申请日期 2007.05.10
申请人 旭硝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永井研辅;中岛哲也;前田敬
分类号 C03C3/085 主分类号 C03C3/08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一种显示器基板用浮法玻璃,其特征系其组成以氧化物为基准以质量%表示实质上由SiO252~62% Al2O35~15% MgO 超过0%且9%以下CaO 3.3~12% SrO 9.5~18% BaO 0~13% MgO+CaO+SrO+BaO 25~30% Na2O+K2O+Li2O 6~14% ZrO20~6% SO30~1%所成,其相当于102dPa.s的黏度之玻璃熔液的温度为1520℃以下,相当于104dPa.s的黏度之玻璃熔液的温度为1106℃以下,玻璃转化温度为610℃以上、及比重为2.9以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显示器基板用浮法玻璃,其系含有以氧化物为基准以质量%表示超过0%且5%以下的MgO。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显示器基板用浮法玻璃,其系含有以氧化物为基准以质量%表示0.001%以上且未达1%的SO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显示器基板用浮法玻璃,其中于玻璃熔液中之泡成长开始温度为未达14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显示器基板用浮法玻璃,其中热膨胀系数在80×10-7/℃~90×10-7/℃的范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显示器基板用浮法玻璃,其中于150℃的玻璃的体积电阻率为1×1011Ω.cm以上。一种显示器基板用浮法玻璃之制造方法,其特征系调整玻璃原料使其成为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6项中任一项之玻璃,溶解该玻璃原料后,藉由悬浮法而成形为板状玻璃。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