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及彩色滤光片基板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56224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1.11
申请号 TW095135009 申请日期 2006.09.21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中村浩三;富泽一成
分类号 G02F1/133 主分类号 G02F1/13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林宗宏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显示装置,其包含由复数个子像素界定之像素,其中该复数个子像素包括:用于显示红色之第一红色子像素及第二红色子像素;用于显示绿色之绿色子像素;用于显示蓝色之蓝色子像素;及用于显示黄色之黄色子像素;且该第一红色子像素及该第二红色子像素之合计Y值不小于10%且不大于22%,其中当显示白色时,在该像素之XYZ色系中的Y值被界定为100%。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该绿色子像素具有不小于20%且不大于35%之Y值;该蓝色子像素具有不小于5%且不大于10%之Y值;且该黄色子像素具有不小于30%且不大于50%之Y值。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一红色子像素及该第二红色子像素各自具有不小于605 nm且不大于635 nm之主波长;该绿色子像素具有不小于520 nm且不大于550 nm之主波长;该蓝色子像素具有不大于470 nm之主波长;且该黄色子像素具有一不小于565 nm且不大于580 nm之主波长。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一红色子像素及该第二红色子像素各自具有不小于90%之色纯度;该绿色子像素具有不小于65%且不大于80%之色纯度;该蓝色子像素具有不小于90%且不大于95%之色纯度;且该黄色子像素具有不小于85%且不大于95%之色纯度。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该复数个子像素具有大体上相同之尺寸。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一红色子像素及该第二红色子像素互相独立驱动。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一红色子像素及该第二红色子像素由相同的开关元件来驱动。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在该像素内,该第一红色子像素及该第二红色子像素安置为互相邻近。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在该像素内,该绿色子像素及该黄色子像素安置为互相邻近且插入于其他子像素之间。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在该像素内,该第一红色子像素、该第二红色子像素、该绿色子像素及该黄色子像素安置为互相邻近。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该复数个子像素进一步包括用于显示青色之青色子像素。如请求项11之显示装置,其中该青色子像素具有不小于10%且不大于30%之Y值。如请求项11之显示装置,其中该青色子像素具有不小于475 nm且不大于500 nm之主波长。如请求项11之显示装置,其中该青色子像素具有不小于65%且不大于80%之色纯度。如请求项11之显示装置,其中,在该像素内,该青色子像素、该绿色子像素及该蓝色子像素安置为互相邻近。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为包含液晶层之液晶显示装置。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由该第一红色子像素及该第二红色子像素所显示之红色具有不小于10%且不大于22%之Y值;由该绿色子像素所显示之绿色具有不小于20%且不大于35%之Y值;由该蓝色子像素所显示之蓝色具有不小于5%且不大于10%之Y值;且由该第一红色子像素、该第二红色子像素、该绿色子像素及该黄色子像素所显示之黄色具有不小于60%且不大于85%之Y值。如请求项17之显示装置,其中,由该第一红色子像素、该第二红色子像素及该蓝色子像素所显示之紫红色具有不小于15%且不大于30%之Y值。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由该第一红色子像素及该第二红色子像素所显示之红色具有不小于605 nm且不大于635 nm之主波长;由该绿色子像素所显示之绿色具有不小于520 nm且不大于550 nm之主波长;由该蓝色子像素所显示之蓝色具有不大于470 nm之主波长;且由该第一红色子像素、该第二红色子像素、该绿色子像素及该黄色子像素所显示之黄色具有不小于565 nm且不大于580 nm之主波长。如请求项1之显示装置,其中,由该第一红色子像素及该第二红色子像素所显示之红色具有不小于90%之色纯度;由该绿色子像素所显示之绿色具有不小于65%且不大于80%之色纯度;由该蓝色子像素所显示之蓝色具有不小于90%且不大于95%之色纯度;且由该第一红色子像素、该第二红色子像素、该绿色子像素及该黄色子像素所显示之黄色具有不小于85%且不大于95%之色纯度。如请求项20之显示装置,其中,由该第一红色子像素、该第二红色子像素及该蓝色子像素所显示之紫红色具有不小于60%且不大于80%之色纯度。如请求项11之显示装置,其中,由该绿色子像素、该蓝色子像素及该青色子像素所显示之青色具有不小于10%且不大于55%之Y值。如请求项11之显示装置,其中,由该绿色子像素、该蓝色子像素及该青色子像素所显示之青色具有不小于475 nm且不大于500 nm之主波长。如请求项11之显示装置,其中,由该绿色子像素、该蓝色子像素及该青色子像素所显示之青色具有不小于65%且不大于80%之色纯度。一种用于具有由复数个子像素界定之像素之显示装置的彩色滤光片基板,其包含:基板;及复数个彩色滤光片,其提供于该基板之对应于该像素的区域中,其中,该复数个彩色滤光片包括:允许红光通过其传输之第一红色滤光片及第二红色滤光片;允许绿光通过其传输之绿色滤光片;允许蓝光通过其传输之蓝色滤光片;及允许黄光通过其传输之黄色滤光片;且该第一红色滤光片及该第二红色滤光片之合计Y值不小于10%且不大于22%。如请求项25之彩色滤光片基板,其中该复数个彩色滤光片进一步包括允许青光(cyan light)通过其传输之青色滤光片。
地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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