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55945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1.11
申请号 TW095134362 申请日期 2006.09.15
申请人 王俊二 发明人 王俊二
分类号 A61K8/97 主分类号 A61K8/97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罗行 台北市信义区东兴路37号9楼;赖安国 台北市信义区东兴路37号9楼
主权项 一种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包含35-50重量份的茶叶萃取液、10-25重量份的甜菊叶萃取液、10-25重量份的柠檬萃取液、10-15重量份的薄荷叶萃取液、10-20重量份的金银花萃取液,20-30重量份的苦丁茶叶萃取液、5-10重量份的木糖醇,与25-35重量份的酒精。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其中该茶叶包含普洱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其中该茶叶包含普洱茶及绿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其中该茶叶包含普洱茶、绿茶及红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其中该茶叶包含普洱茶、绿茶、红茶、铁观音、乌龙及油茶叶(寄生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其中该茶叶萃取液为水与酒精的萃取液。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其中该茶叶萃取液经树脂部分纯化,去除会影响成品混浊的成分。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其中该影响成品混浊的成分为茶硷、茶多醣及叶绿素。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其中该茶叶萃取液浓缩为30-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其中该甜菊叶萃取液、柠檬萃取液、薄荷叶萃取液、金银花萃取液,以及苦丁茶叶萃取液为水与酒精的萃取液。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植物性口腔清洁组合物,其中该茶叶萃取液、甜菊叶萃取液、柠檬萃取液、薄荷叶萃取液、金银花萃取液,以及苦丁茶叶萃取液均为去除酒精之萃取液。
地址 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5段433号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