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装饰品(印花大象)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装饰品(印花大象)。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室内装饰,娱乐。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大象造型与印花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该外观设计的主视图为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
申请公布号 CN30179385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1.11
申请号 CN201130176062.5 申请日期 2011.06.16
申请人 滨州市技师学院 发明人 郝美华
分类号 11-02 主分类号 11-02
代理机构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代理人 侯绪军
主权项
地址 256500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成5路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