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包括用于触发电子控制功能的装置的诸如时钟的可佩戴物体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佩戴物体,诸如时钟,其包括被表玻璃(2)覆盖的表盘(4),所述可佩戴物体(1)包括用于控制至少一个时钟功能或与时间无关的功能的电子电路(16),所述可佩戴物体进一步包括:设置在表盘(4)的水平面上的至少一个光源(12)和相关联的光传感器(10),所述光源(12)通过玻璃(2)发射光束,当所述光束被放在所述可佩戴物体的玻璃(2)上的手指(D)挡住时,所述光束至少部分地向所述光传感器(10)反射,当所述光传感器(10)探测到由所述光源(12)生成并由所述用户手指(D)反射的光时,所述光传感器(10)向所述控制电子电路(16)施加电子信号,用以激活相应的功能,其中所述便携式物体特征在于,所述光源(12)通过在玻璃(2)上形成具有限定尺寸的点,以便限定用户将在所述玻璃(2)上必须将其手指放置的地方,而生成准直光。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46981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1.11 |
申请号 |
CN200880010720.9 |
申请日期 |
2008.09.02 |
申请人 |
斯沃奇集团研究和开发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P·托尔托拉 |
分类号 |
G04G1/10(2006.01)I;G06F3/04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4G1/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杨晓光;张静娟 |
主权项 |
一种便携式物体,包括被表玻璃(2)覆盖的表盘(4),所述便携式物体(1)包含用于至少一个时间功能或与时间无关的功能的电子控制电路(16),所述便携式物体进一步包括:设置在表盘(4)上的至少一个光源(12)和相关联的光传感器(10),所述光源(12)通过玻璃(2)发射光束,当所述光束被放在所述便携式物体的玻璃(2)上的用户手指(D)挡住时,所述光束至少部分地向所述光传感器(10)反射,当所述光传感器(10)探测到由所述光源(12)产生并由所述用户手指(D)反射的光时,所述光传感器(10)向所述电子控制电路(16)施加电子信号,以激活相应的功能,所述便携式物体特征在于,所述光源(12)发射准直光,所述准直光在玻璃(2)上形成限定尺寸的点,所述点限定用户将在所述玻璃(2)上必须将其手指放置的地方。 |
地址 |
瑞士马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