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炼钢造渣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炼钢造渣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提钒后的半钢加入炼钢炉中,并向其中吹氧进行吹炼,在吹炼开始后的2分钟内,相对于1吨提钒后的半钢,将9-11千克的石灰、9-11千克的高镁石灰、3-8千克的助熔剂及11-14千克的酸性复合渣加入到炼钢炉中,在形成初渣后至吹炼开始后的9分钟内,相对于1吨提钒后的半钢,再将9-11千克的石灰和9-11千克的高镁石灰加入到炼钢炉中,继续吹炼,得到钢水和终渣;所述助熔剂为精炼钢包渣。通过本发明的方法进行造渣,可以快速成渣、降低钢铁料消耗、缩短冶炼时间、节约炼钢成本。 |
申请公布号 |
CN10231203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1.11 |
申请号 |
CN201010219877.1 |
申请日期 |
2010.07.06 |
申请人 |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永;梁新腾;曾建华;李安林;李桂军;杨森祥;李清春 |
分类号 |
C21C5/36(2006.01)I |
主分类号 |
C21C5/3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崇;王凤桐 |
主权项 |
一种炼钢造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将提钒后的半钢加入炼钢炉中,并向其中吹氧进行吹炼,在吹炼开始后的2分钟内,相对于1吨提钒后的半钢,将9‑11千克的石灰、9‑11千克的高镁石灰、3‑8千克的助熔剂及11‑14千克的酸性复合渣加入到炼钢炉中,在形成初渣后至吹炼开始后的9分钟内,相对于1吨提钒后的半钢,再将9‑11千克的石灰和9‑11千克的高镁石灰加入到炼钢炉中,继续吹炼,得到钢水和终渣;所述助熔剂为精炼钢包渣。 |
地址 |
617067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