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记录装置。记录装置具备呈框体状的装置主体、设置于该装置主体的外部并可以收置按卷筒状卷叠了长条状的记录介质所成的卷筒体的卷筒体收置部、对于从收置于前述卷筒体收置部的前述卷筒体展开而被输送的前述记录介质实施记录的记录头、使通过该记录头实施过记录的前述记录介质排出于前述装置主体外的排出输送单元、和载置通过该排出输送单元所排出的前述记录介质的载置部,该载置部包括前述装置主体的顶面和前述卷筒体收置部的铅垂方向的上侧面所构成。
申请公布号 CN10231066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1.11
申请号 CN201110179873.X 申请日期 2011.06.29
申请人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发明人 堀川英志
分类号 B41J15/00(2006.01)I 主分类号 B41J15/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陈海红;段承恩
主权项 一种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呈框体状的装置主体,设置于该装置主体的外部、并能够收置将长条状的记录介质卷叠成卷筒状的卷筒体的卷筒体收置部,设置于前述装置主体的内部、并对于从收置于前述卷筒体收置部的前述卷筒体展开而从输送方向的上游侧被输送到下游侧的前述记录介质实施记录的记录头,使通过该记录头实施了记录的前述记录介质翻转排出到前述装置主体外的排出输送单元,和把通过该排出输送单元所排出的前述记录介质以翻转了的状态载置的载置部,该载置部包括前述装置主体的顶面和前述卷筒体收置部的铅垂方向的上侧面来构成。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