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警示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警示灯,包括灯体和底座,底座在底部设有凹槽,凹槽贯通底座,凹槽的宽度与交通护栏的栏杆的直径对应供交通护栏卡入。所述的底座还设有凹陷孔,凹陷孔开口于底座底部且向底座内部延伸,所述的凹陷孔与路锥对应供路锥卡入。本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通过使用与交通护栏栏杆直径相配的凹槽固定到交通护栏上,或者是与路锥相配的凹陷部固定到路锥上,简单便捷;螺丝完全被埋在底座内,使得路人不会因为擦碰而被划伤。 |
申请公布号 |
CN20210933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1.11 |
申请号 |
CN201120216997.6 |
申请日期 |
2011.06.24 |
申请人 |
赖国光;陈祥云 |
发明人 |
赖国光;陈祥云 |
分类号 |
F21S8/00(2006.01)I;F21V21/00(2006.01)I;E01F9/03(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S8/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8 |
代理人 |
胡坚 |
主权项 |
一种警示灯,包括灯体和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在底部设有凹槽,凹槽贯通底座,凹槽的宽度与交通护栏的栏杆的直径对应供交通护栏卡入。 |
地址 |
中国香港九龙大角咀洋松街91号建联工厂大厦地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