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直视型的显示装置(100A),其包括:具有显示区域(10A)和在显示区域的外侧设置的边框区域(10F)的显示面板(10);和在显示面板的观察者侧配置的透光性罩(20)。透光性罩具有透镜部(22),该透镜部(22)配置在与下述区域重叠的位置,该区域包括显示面板的边框区域的一部分和与边框区域的一部分相邻的显示区域内的周边显示区域(10D)的一部分,显示装置(100A)还具备箱体(30),该箱体(30)具有配置在显示面板的至少侧面(10b)的箱体部(36),从周边显示区域的一部分出射的光的一部分和/或从背面侧入射的光出射到箱体部(36)的观察者侧。根据本发明,提供具备唯一的显示面板且边框难以被视认的直视型的显示装置。
申请公布号 CN10230832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1.04
申请号 CN201080006853.6 申请日期 2010.02.02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渡边寿史
分类号 G09F9/00(2006.01)I;G02F1/1333(2006.01)I 主分类号 G09F9/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直视型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面板,其具有显示区域和在所述显示区域的外侧设置的边框区域;和在所述显示面板的观察者侧配置的透光性罩,所述透光性罩具有透镜部,该透镜部配置在与以下区域重叠的位置,该区域包括: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边框区域的一部分;和与所述边框区域的所述一部分相邻的所述显示区域内的周边显示区域的一部分,所述显示装置还具备箱体,该箱体具有在所述显示面板的至少侧面配置的箱体部,从所述周边显示区域的所述一部分出射的光的一部分和/或从背面侧入射的光的一部分,向所述箱体部的观察者侧出射。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