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安全食用的视觉糖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安全食用的视觉糖。它解决了现有糖果本身没有图案,只能在外包装糖纸上设计图案,可食用时外包装糖纸则成为垃圾,严重浪费资源,给环境增加负担等技术问题。本可安全食用的视觉糖,包括由食用糖制造而成的基体,基体的表面设有由可食用色素印刷或喷墨打印而形成的图案层。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易于加工制造、生产成本较低、安全可靠、不会对人体造成损害、整体美观大方,且用途广泛等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20209546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1.04 |
申请号 |
CN201120173380.0 |
申请日期 |
2011.05.26 |
申请人 |
温之豪 |
发明人 |
温之豪 |
分类号 |
A23G3/5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3G3/5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33233 |
代理人 |
陆永强 |
主权项 |
一种可安全食用的视觉糖,包括由食用糖制造而成的基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体(1)的表面设有由可食用色素印刷或喷墨打印而形成的图案层(11)。 |
地址 |
201200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76弄14号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