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屏幕可旋转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
摘要 |
本分案申请的屏幕可旋转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屏幕能够稳定地实现360度的自由开合旋转。该设备在显示屏和底座之间设有转动机构,以使显示屏能够相对底座进行翻转,其中转动机构包括: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固定于显示屏;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通过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与支撑件连接在一起;第三固定件和第四固定件,固定于底座,第三固定件和第四固定件通过第三转轴和第四转轴与支撑件连接在一起;支撑件的存在,使显示屏绕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作0°到180°的转动;支撑件的存在,使显示屏绕第三转轴和第四转轴做180°到360°的转动。采用本发明的转动机构,可以实现相关电子设备例如笔记本电脑显示屏从0°到360°的稳定自由开合。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9842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2.28 |
申请号 |
CN201110297602.4 |
申请日期 |
2006.09.01 |
申请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夏小松;辛志峰 |
分类号 |
G06F1/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1/1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赵爱军 |
主权项 |
一种屏幕可旋转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屏和底座,其中在所述显示屏和所述底座之间设有转动机构,以使所述显示屏能够相对所述底座进行360°的翻转,在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机构包括:第一固定件(5‑1)和第二固定件(5‑2),固定于所述显示屏;其中,所述第一固定件(5‑1)通过第一转轴(5‑6)与支撑件(5‑3)连接在一起,所述第二固定件(5‑2)通过第二转轴(5‑7)与所述支撑件(5‑3)连接在一起;第三固定件(5‑4)和第四固定件(5‑5),固定于所述底座,其中,所述第三固定件(5‑4)通过第三转轴(5‑8)与所述支撑件(5‑3)连接在一起,所述第四固定件(5‑5)通过第四转轴(5‑9)与所述支撑件(5‑3)连接在一起;所述支撑件(5‑3)的存在,使所述显示屏绕所述第一转轴(5‑6)和所述第二转轴(5‑7)作0°到180°的转动;所述支撑件(5‑3)的存在,使所述显示屏绕所述第三转轴(5‑8)和所述第四转轴(5‑9)做180°到360°的转动。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