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四线大跨台基复合拱形隧道衬砌构造
摘要 四线大跨台基复合拱形隧道衬砌构造,可有效控制四线大跨隧道拱顶沉降,避免因拱脚下沉、拱顶变形导致衬砌开裂甚至发生塌方事件,以确保隧道施工和运营的稳定及安全性。它包括由内而外设置的超前支护结构、初期支护结构和二次衬砌结构。所述二次衬砌结构包括拱部二次衬砌结构(31)、隧道两侧的台座基础结构(32)及仰拱;所述超前支护结构包括拱部超前支护结构(11)、台座基础侧壁超前支护结构(12);所述初期支护结构包括拱部初期支护结构(21)、台座基础侧壁初期支护结构(22);拱部初期支护结构(21)和拱部二次衬砌结构(31)的下端分别支承于隧道两侧台座基础结构(32)的上端。
申请公布号 CN202090933U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28
申请号 CN201120164947.8 申请日期 2011.05.23
申请人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朱勇;卿伟宸;杨昌宇;高扬;陶伟明;李敬;林本涛;张慧玲;章慧健;甘目飞;巩江峰
分类号 E21D11/18(2006.01)I;E21D11/10(2006.01)I;E21D21/00(2006.01)I 主分类号 E21D11/18(2006.01)I
代理机构 成都惠迪专利事务所 51215 代理人 王建国
主权项 四线大跨台基复合拱形隧道衬砌构造,包括由内而外设置的超前支护结构、初期支护结构和二次衬砌结构,其特征是:所述二次衬砌结构包括拱部二次衬砌结构(31)、隧道两侧的台座基础结构(32)及仰拱;所述超前支护结构包括拱部超前支护结构(11)、台座基础侧壁超前支护结构(12);所述初期支护结构包括拱部初期支护结构(21)、台座基础侧壁初期支护结构(22);拱部初期支护结构(21)和拱部二次衬砌结构(31)的下端分别支承于隧道两侧台座基础结构(32)的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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