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附装式灯具或壁灯具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带有基本上三角形横截面的细长形的灯具(1)。该灯具以其后壁(30)用螺丝拧紧到供给通道(80)上。前导轨(40)与后壁平行地延伸。透明的遮光板(50)和(70)可拆卸地插入到后壁(30)和导轨(40)之间。在灯具(1)的内部有作为照明元件的荧光灯管(2)。由荧光灯管发出的灯光借助喇叭形地开口的反光镜表面(61b、62b和62c)往上反射且借助磨砂遮光板(50)在方向A上漫射地散射。同样是喇叭形地开口的遮光板表面(61a和62a)朝遮光板(70)方向反射灯管(2)的往下发出的灯光,所述遮光板的沟槽结构用于使灯光基本上沿方向B偏转,而减少了在方向C上发出的侧面灯光的部分。借助于反光镜和遮光板构造一方面实现良好的空间照明且另一方面实现有目的的和抗炫目的工作场所照明。
申请公布号 CN10230117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28
申请号 CN200980155907.2 申请日期 2009.10.29
申请人 赫伯特瓦尔德曼两合公司 发明人 M·埃伯哈特
分类号 F21S8/00(2006.01)I;F21V7/00(2006.01)I;F21V3/00(2006.01)I;F21V17/10(2006.01)I;F21V17/16(2006.01)I;F21V15/015(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8/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沈英莹
主权项 附装式灯具或壁灯具,主要包括细长形的壳体,所述壳体带有用于固定的后壁,其中,所述壳体具有大约成三角形的横截面;此外,附装式灯具或壁灯具还包括设置在壳体内部的照明元件、优选荧光灯管以及包围着照明元件的遮光板,用于发出直接和间接灯光,所述遮光板与所述照明元件平行延伸且所述遮光板彼此成角度地设置,其特征在于,为了产生向下指向的直接灯光(B),反光镜具有彼此成角度设置的平坦的反光镜表面(61a、62a),并且为了产生向上指向的间接灯光(A),反光镜在后壁(30)附近具有朝照明元件(2)方向大约弯曲成抛物面状的反光镜表面(61b)以及与其相对置地具有至少一个平坦的反光镜表面(62b),其中,为了产生直接灯光(B)和间接灯光(A),反光镜表面(61a、62a;61b、62b)分别限定往下或往上喇叭形地开口的腔室(63、64),用于直接灯光(B)的遮光板(70)具有沟纹,借助于所述沟纹使往下发出的灯光部分相对于侧面发出的灯光(C)增大,并且用于间接灯光(A)的遮光板(50)漫射地散射出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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