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证明性地获取超过在行车路面路段上允许的最高速度的方法和布置
摘要 利用依据本发明的方法对车辆在驶入或驶出行车路面的预先规定的路段时进行探测,获取探测时间点并且配属于每个探测时间点地生成图像记录,车辆的牌照在该图像记录中进行识别。将其中测得了相同的车辆牌照的图像记录相互关联,并且由所配属的探测时间点的差值和路段的公知的长度测得平均速度,将该平均速度与预先规定的允许的最高速度作比较。在确认违反速度规定的情况下生成车辆驾驶员的高分辨率的图像记录。
申请公布号 CN10230140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28
申请号 CN200980155683.5 申请日期 2009.11.16
申请人 业纳遥控设备有限公司 发明人 马库斯·弗利根
分类号 G08G1/04(2006.01)I;G08G1/054(2006.01)I 主分类号 G08G1/0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代理人 车文;樊卫民
主权项 用于证明性地获取超过在带有至少一条车道的行车路面的路段上的允许的最高速度的方法,其中,对车辆分别在经过路段的进入点(E)和离开点(A)时进行探测并拍摄,并且获取相应的探测时间点且将相应的探测时间点分配给相应的图像记录,由所述图像记录识别经过的所述车辆的车辆牌照,并且将相同的车辆的图像记录相互关联,由对于同一车辆的探测时间点和所述路段的长度的认知,根据路程/时间公式,通过形成所述路段的长度和所述探测时间点的差值的商来测得车辆的平均速度,并且将所述平均速度与允许的最高速度作比较,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平均速度超过所述允许的最高速度超过了预先规定的数值时,在同时闪光照明的情况下触发对驾驶员的高分辨率的图像记录,其中,以如下方式照亮车厢空间,即,使得能够在所述图像记录中辨认出驾驶员,并且将所有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而言必要的信息,如测得的所述平均速度、所述允许的最高速度、在所述进入点(E)和所述离开点(A)处记下的车辆牌照以及地点数据和时间数据插入到所述图像记录中。
地址 德国蒙海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