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4)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手电筒(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照明使用的灯具。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本产品的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5.省略其余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77076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21
申请号 CN201130210774.4 申请日期 2011.07.05
申请人 符利文 发明人 符利文
分类号 26-02 主分类号 26-02
代理机构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代理人 王雪梅
主权项
地址 315461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临山镇汝东村久龙山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