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用于管理恢复重现记录其上的视频数据的数据结构的记录媒体以及记录和重现的方法和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管理对至少记录在记录媒体上的视频数据的恢复重现的数据结构。具有数据结构的记录媒体有数据记录其上,包括:至少一个包括至少视频数据的数据播放单元(标题或电影对象);用来管理数据播放单元的导航信息,其中导航信息包括用来指示是否允许恢复所述数据播放单元的控制信息。
申请公布号 CN178473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21
申请号 CN200480012341.5 申请日期 2004.03.31
申请人 LG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刘济镛;金炳振;金美贤
分类号 G11B19/02(2006.01)I 主分类号 G11B19/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钱慰民
主权项 一种在记录媒体上记录数据结构的方法,所述数据结构用于管理对至少在记录媒体上的视频数据的恢复重现,所述方法包括:在记录媒体上记录包括视频数据源分组的流文件;记录与所述流文件相关联的剪辑信息文件,所述剪辑信息文件包括所述视频数据的序列信息、编程信息和定时信息;记录包括至少一个播放项的播放列表文件,所述播放项是视频数据剪辑上的一对IN点和OUT点;以及记录指向播放列表文件的电影对象,所述电影对象包括标识所述视频数据的恢复是否得以准许的标记信息。
地址 韩国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