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不降低透过率而改善视野角特性的液晶显示装置。本发明的液晶显示装置包括:具有液晶层和夹持上述液晶层的一对基板的液晶显示面板;和配置在上述液晶显示面板的背面侧的背光源单元,上述一对基板中的一个基板具有隔开间隔、且彼此的梳齿相互啮合的一对梳形电极,上述液晶层包含具有正的介电常数各向异性的液晶分子,上述液晶分子在不施加电压的状态下,相对于该一个基板的表面在垂直的方向上取向,上述液晶层所包含的白显示状态下的全部液晶分子中相对于上述一个基板的表面在20°~60°和-60°~-20°的方向上取向的液晶分子所占的比例与从上述背光源单元出射并入射到液晶显示面板的全部光中在20°~60°和-60°~-20°的方向上入射到上述一个基板的表面的光所占的比例之差小于20%。
申请公布号 CN10228250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14
申请号 CN201080004738.5 申请日期 2010.03.08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村田充弘;石原将市;神崎修一;樱井猛久;大竹忠
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I;G02F1/1343(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液晶显示面板,其具备液晶层和夹持该液晶层的一对基板;和配置在该液晶显示面板的背面侧的背光源单元,该一对基板中的一个基板具有彼此的梳齿隔开间隔交替啮合的一对梳形电极,该液晶层包含具有正的介电常数各向异性的液晶分子,该液晶分子在不施加电压的状态下,在相对于该一个基板的表面垂直的方向上取向,该液晶层所包含的白显示状态下的全部液晶分子中相对于该一个基板的表面在20°~60°和 60°~ 20°的方向上取向的液晶分子所占的比例,与从该背光源单元出射并入射到液晶显示面板的全部光中相对于该一个基板的表面在20°~60°和 60°~ 20°的方向上入射的光所占的比例之差小于20%。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