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用视讯通话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418498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11
申请号 TW100213892 申请日期 2011.07.28
申请人 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路337巷46號 发明人 林忠宏
分类号 H04N7/15 主分类号 H04N7/1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金铃 台南市安平区建平五街122号
主权项 一种电视机用视讯通话装置,其主要系设有视讯通话装置,该视讯通话装置设有中央处理单元,该中央处理单元内建有视讯解码模组,于中央处理单元分别连接有:  输出单元与电视机相连接;  记忆体单元供储存记忆各项资料;  无线传输模组供进行各项资料之无线传送接收;  声音传输单元供进行各种声音的输入、输出;  USB集线器单元供连接设有摄影机单元;  视讯编码模组供将经摄影机单元所拍摄的影像进行编码。
地址 台南市永康区中正路337巷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