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包装用容器(4)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包装用容器(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容纳和贮存洗发液、清洗剂或护发素等洗发、护发或美发用品。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整体和各部分的形状和图案,特别是盖的表面中心的形状和图案设计(有圆形突起)。4.本外观设计的代表图: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74946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07
申请号 CN201130148760.4 申请日期 2011.05.30
申请人 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 发明人 朴智英
分类号 09-01 主分类号 09-01
代理机构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代理人 武玉琴;陈桂香
主权项
地址 韩国首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