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持式电动工具机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电动工具机(10),包括:带有手把区域(40)的壳体(20);工具区域(50),用于能被直线地和/或振动地驱动的工具(60);壳体侧的操作件(30),用于由使用者激活工具(60)和/或电动工具机(10);设置在壳体(20)中的驱动单元(80),用于产生工具(60)的工作运动;设置在壳体(20)中的电子单元(200),用于给驱动单元(80)至少加载控制和/或调节信号;用于提供直流电压的工作电压单元(90);其中,驱动单元(80)包括至少一个带有激励活性材料的体积的激励致动器(100),所述激励致动器在工作中由工作电压单元(90)供电,由电子单元(200)控制或调节。建议,所述电子单元(200)构成为用于使所述至少一个激励致动器(100)以谐振频率(f_res)工作。
申请公布号 CN10227186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07
申请号 CN200980153937.X 申请日期 2009.12.17
申请人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发明人 J·罗泽;S·德尔菲尼;T·科德尔;J·普拉策;I·斯普雷默
分类号 B24B1/04(2006.01)I 主分类号 B24B1/04(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侯鸣慧
主权项 手持式电动工具机(10),包括:带有手把区域(40)的壳体(20);工具区域(50),用于能被直线地和/或振动地驱动的工具(60);壳体侧的操作件(30),用于由使用者激活所述工具(60)和/或所述电动工具机(10);设置在所述壳体(20)中的驱动单元(80),用于产生所述工具(60)的工作运动;设置在所述壳体(20)中的电子单元(200),用于对所述驱动单元(80)加载至少控制和/或调节信号;用于提供直流电压的工作电压单元(90);其中,所述驱动单元(80)包括至少一个带有激励活性材料的体积的激励致动器(100),所述激励致动器在工作中由所述工作电压单元(90)供电,由所述电子单元(200)控制或调节,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单元(200)构成为用于使所述至少一个激励致动器(100)以谐振频率(f_res)工作。
地址 德国斯图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