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持式电动工具机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电动工具机(10),包括:带有手把区域(40)的壳体(20);工具区域(50),用于能被直线地和/或振动地驱动的工具(60);壳体侧的操作件(30),用于由使用者激活工具(60)和/或电动工具机(10);设置在壳体(20)中的驱动单元(80),用于产生工具(60)的工作运动;设置在壳体(20)中的电子单元(200),用于给驱动单元(80)至少加载控制和/或调节信号;用于提供直流电压的工作电压单元(90);其中,驱动单元(80)包括至少一个带有激励活性材料的体积的激励致动器(100),所述激励致动器在工作中由工作电压单元(90)供电,由电子单元(200)控制或调节。建议,所述电子单元(200)构成为用于使所述至少一个激励致动器(100)以谐振频率(f_res)工作。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7186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2.07 |
申请号 |
CN200980153937.X |
申请日期 |
2009.12.17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J·罗泽;S·德尔菲尼;T·科德尔;J·普拉策;I·斯普雷默 |
分类号 |
B24B1/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4B1/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侯鸣慧 |
主权项 |
手持式电动工具机(10),包括:带有手把区域(40)的壳体(20);工具区域(50),用于能被直线地和/或振动地驱动的工具(60);壳体侧的操作件(30),用于由使用者激活所述工具(60)和/或所述电动工具机(10);设置在所述壳体(20)中的驱动单元(80),用于产生所述工具(60)的工作运动;设置在所述壳体(20)中的电子单元(200),用于对所述驱动单元(80)加载至少控制和/或调节信号;用于提供直流电压的工作电压单元(90);其中,所述驱动单元(80)包括至少一个带有激励活性材料的体积的激励致动器(100),所述激励致动器在工作中由所述工作电压单元(90)供电,由所述电子单元(200)控制或调节,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单元(200)构成为用于使所述至少一个激励致动器(100)以谐振频率(f_res)工作。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