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苗期鉴定烟草抗旱性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苗期鉴定烟草抗旱性的方法,是在温室里进行的,其做法包括以下步骤:(1)品种选择;(2)育苗;(3)干旱处理;(4)恢复供水;(5)再次干旱处理;(6)再次恢复供水;(7)鉴定,判别烟草品种的抗旱性。本发明的苗期鉴定烟草抗旱性的方法,采用在育苗浮盘上的干旱处理实现苗期快速鉴定烟草品种的抗旱性,首次建立系统的烟草苗期抗旱鉴定技术体系;通过两级干旱法可明确区分出不同烟草品种的抗旱特征,采用筛选出的中抗对照品种和高抗对照品种,使烟草抗旱性评价有了相对标准。该技术体系可实现对大量烟草品种及种质资源的抗旱性评价。
申请公布号 CN10226574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07
申请号 CN201110106454.3 申请日期 2011.04.27
申请人 贵州省烟草科学研究所 发明人 王仁刚;任学良;李莉;张吉顺;罗正友
分类号 A01G1/00(2006.01)I;A01G7/06(2006.01)I 主分类号 A01G1/00(2006.01)I
代理机构 贵阳中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52106 代理人 刘安宁
主权项 苗期鉴定烟草抗旱性的方法,是在温室里进行的,其特征包括:(1)品种选择:选择需要鉴定的烟草品种和对照品种;(2)育苗:在温室中采用漂浮育苗法育苗,每个品种50~70株,3个重复;(3)干旱处理:在烟苗约60天苗龄时,将所有育苗浮盘从育苗池中取出,放到架子上,隔断一切水源,使所有品种所处的光照、通风等环境条件保持一致,温室中控制温度30℃,夜间不低于20℃;(4)恢复供水:观察烟苗干旱情况,待中抗对照品种萎蔫不能自然恢复时,将所有品种再放入育苗池中,恢复供水;(5)再次干旱处理:将首次干旱处理恢复供水5天后,旱情指数小于40的品种进行再次干旱处理,处理方法同首次干旱处理;(6)再次恢复供水:待高抗对照品种不能自然恢复时,又将烟苗放入水中恢复5天;(7)鉴定:在干旱处理后复水前及复水5天后进行记分级记载,通过两次干旱处理、两次恢复供水,判别烟草品种的抗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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