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毛发卷曲改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毛发卷曲改善剂,其特征在于:含有低级醇以及水,该毛发卷曲改善剂的粘度为1~90,000mPa·s,该毛发卷曲改善剂的使用方式为在将该毛发卷曲改善剂涂抹于头皮之后不将其冲洗掉而让其留在头皮上。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9484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2.07 |
申请号 |
CN200880003485.2 |
申请日期 |
2008.01.30 |
申请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长瀬忍;山口真主 |
分类号 |
A61K8/34(2006.01)I;A61K8/02(2006.01)I;A61K8/19(2006.01)I;A61Q5/04(2006.01)I;A61Q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8/3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 |
主权项 |
一种毛发卷曲改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含有0.05~80质量%的低级醇以及20~99质量%的水且粘度为1~90,000mPa·s的毛发卷曲改善剂涂抹于头皮之后,不将其冲洗掉而让其留在头皮上,所述低级醇是选自乙醇、1‑丙醇、2‑丙醇、正丁醇、2‑苯氧基乙醇、苯甲醇、2‑苯基乙醇、2‑苄氧基乙醇、三甘醇、1,3‑丁二醇、丙二醇、己二醇、二甘醇中的1种或2种以上。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