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桌面清洁车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417120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2.01
申请号 TW100212584 申请日期 2011.07.08
申请人 李保鋒 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二路176號6樓 发明人 李保锋
分类号 A47L13/10;A63H17/00 主分类号 A47L13/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杨延寿 台北市内湖区新明路355号5楼之11
主权项 一种桌面清洁车,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底面设有一开口(11),且底部内具有一对应于该开口(11)而设置于内之容置空间(12)的车体(1);一设于该车体(1)底侧端处,能让该车体(1)于桌面(10)上移动的车轮组(2);一轴设于该车轮组(2)处的主动齿轮(3);一设于该车体(1)内,并与该主动齿轮(3)相啮合的第一被动齿轮(4);一并与该第一被动齿轮(4)相啮合,位于开口(11)和容置空间(12)之间的第二被动齿轮(5);一轴设于该第二被动齿轮(5)一端处,具有至少一个曲柄销部(61)的曲柄轴(6);以及至少一支对应于该曲柄销部(61)而设置,并且中央部与对应之曲柄销部(61)枢接,一端凸出于车体(1)顶端外、另端邻近于开口(11)处,能配合曲柄轴(6)之作动、将位于桌面(10)上之不洁物(20)扫入容置空间(12)内的可动扫臂(7);该容置空间(12)远离该开口(11)的一端处,枢设有一能控制该容置空间(12)、是否与外界相连通、以将不洁物(20)倒出的盖片(13);该可动扫臂(7)的枢接处,设有一能供曲柄销部(61)滑移的沟槽部(71),而该可动扫臂(7)邻近于开口(11)处的一端,分别设有一能于可动扫臂(7)作动时、将不洁物(20)扫进该容置空间(12)内的毛刷部(72)。
地址 新北市芦洲区中山二路176号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