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得到难以产生灰度等级反转的电压-反射亮度特性的半透过型或反射型的液晶显示装置。本发明的液晶显示装置是具有一对基板和在该一对基板间夹持的液晶层的液晶显示装置,所述液晶显示装置具备透过区域和反射区域,在所述反射区域内包括具有比透过区域的液晶层厚的1/2倍大且为透过区域的液晶层厚的1倍以下的液晶层厚的第一区域、和具有比透过区域的液晶层厚更厚的液晶层厚的第二区域。
申请公布号 CN10159542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1.30
申请号 CN200780049619.X 申请日期 2007.12.2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川胜也;藤冈和巧;古川智朗;齐藤全亮;本乡弘毅;双松章浩;油崎和行;冈孝裕;夏目隆行
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G02F1/133(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具有一对基板和在该一对基板间夹持的液晶层,其特征在于:该液晶显示装置具备透过区域和反射区域,在该反射区域内包括:具有比透过区域的液晶层厚的1/2倍大且为透过区域的液晶层厚的1倍以下的液晶层厚的第一区域、和具有比透过区域的液晶层厚更厚的液晶层厚的第二区域。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