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418)
摘要 1.产品名称:电视机(418)。2.产品用途:接收并播放声音、图像等的电子设备。3.本产品的设计要点为产品的形状。4.主视图最能表明产品的设计要点。5.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74260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1.30
申请号 CN201130243020.9 申请日期 2011.07.27
申请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琛;李强;刘霞;于文庆;周浩然;洪维桐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代理人 刘世平
主权项
地址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