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基于“TG”信息安全理念的数字影音作品保护
摘要 运用数字水印和数据转移保护数字影音作品不被删除、拷贝、复制和编辑的一种方法,属于计算机信息安全领域。本发明的目的在于用不需要保护的数字影音作品来保护需要保护的数字影音作品不被删除、拷贝、复制和编辑。本发明采用了数字水印和数据转移技术,用户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删除、拷贝、复制和编辑已经保护的涉密数字影音作品。哈希映射表将启用,将未保护的非涉密数字影音作品与受保护的涉密数字影音作品进行调换,用户删除、拷贝、复制和编辑的是未保护的非涉密数字影音作品,从而保护了涉密的数字影音作品。本发明操作方便、稳定性强、安全性高等。本发明可用于数字影音作品保护领域。
申请公布号 CN10225456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1.23
申请号 CN201010175117.5 申请日期 2010.05.18
申请人 杨海军 发明人 杨海军;李科;陶然;李姣;银蝶;胡玲;王亨;杨志刚;李坤东;朱善保;卢国成;蒋顺;谭斌;常晶晶
分类号 G11B20/00(2006.01)I;G06F2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11B20/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运用数字水印和数据转移保护数字影音作品不被删除、拷贝、复制和编辑的方法,该方法是在需要保护的数字影音作品和不需要保护影音作品之间建立映射关系,映射建立的整个过程中,需进行一下步骤的处理:1)对需要保护的数字影音作品和不需要保护影音作品进行数据拆分,并添加标识;2)设定数据转移的地址3)隐藏非保护数字影音作品;4)建立关于保护的数字影音作品和不需要保护影音作品的哈希映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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