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轨道交通工具运行中两侧动态图画 |
摘要 |
本申请所依赖两大常识:一、当一组连续图画(或胶片)以每秒十二至四十八幅运动时,就会在我们的视线中呈现连续的动态(慢动作,常态动作,快动作);二、轨道交通工具运动除加减速之外是以恒定速度运行即每秒m米。因此只要在轨道交通工具的运行两侧每m米内挂上连续图画(12-24幅)即可。当轨道交通工具在恒速运行时,乘坐轨道交通工具的人就可看到两侧动态图画。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5606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1.23 |
申请号 |
CN201010187439.1 |
申请日期 |
2010.05.18 |
申请人 |
李剑平 |
发明人 |
李剑平 |
分类号 |
H04N5/253(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53(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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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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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轨道交通工具运行中向内两侧可挂靠画框的墙或者防护栏。 |
地址 |
200061 上海市普陀区石岚二村35号100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