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轨道交通工具运行中两侧动态图画
摘要 本申请所依赖两大常识:一、当一组连续图画(或胶片)以每秒十二至四十八幅运动时,就会在我们的视线中呈现连续的动态(慢动作,常态动作,快动作);二、轨道交通工具运动除加减速之外是以恒定速度运行即每秒m米。因此只要在轨道交通工具的运行两侧每m米内挂上连续图画(12-24幅)即可。当轨道交通工具在恒速运行时,乘坐轨道交通工具的人就可看到两侧动态图画。
申请公布号 CN10225606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1.23
申请号 CN201010187439.1 申请日期 2010.05.18
申请人 李剑平 发明人 李剑平
分类号 H04N5/253(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253(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轨道交通工具运行中向内两侧可挂靠画框的墙或者防护栏。
地址 200061 上海市普陀区石岚二村35号10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