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改性木质素、改性木质素合成的脲醛树脂及二者制备方法
摘要 改性木质素、改性木质素合成脲醛树脂及其二者制备方法属于木材加工所需用的胶黏剂领域。采用弱碱-弱酸-弱碱的工艺合成路线,加成阶段控制甲醛和尿素摩尔比,生成合理的结构,在反应后期加入改性木质素与剩余的羟甲基和游离甲醛发生反应,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树脂中亚甲基醚键(-CH2-O-CH2-)和羟甲基的含量,降低了树脂的甲醛释放量,同时保证有较高的胶结强度和耐水性。本发明的脲醛树脂,工艺简洁,成本低廉,使用该胶粘剂制备的板材甲醛释放量达到E0级标准,并且在热水蒸煮后能够保持高的胶合强度。该改性木质素合成方法简单、成本低廉,尤其适用于低摩尔比脲醛树脂的改性。
申请公布号 CN10224182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1.16
申请号 CN201110118917.8 申请日期 2011.05.09
申请人 北京化工大学 发明人 李效玉;刘海春;叶俊;王海侨;邱藤
分类号 C08H7/00(2011.01)I;C08G12/40(2006.01)I;C08G12/12(2006.01)I;C09J161/32(2006.01)I 主分类号 C08H7/00(2011.01)I
代理机构 北京思海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3 代理人 刘萍
主权项 一种改性木质素,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由质量百分比浓度为40%‑60%木质素衍生物水溶液120‑160份、醛20‑60份、木质素改性剂5‑30份、木质素活化剂0.2‑1.5份组成;木质素衍生物为木质素磺酸钠、木质素磺酸钙、木质素磺酸铵、木质素磺酸镁、碱木质素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按任意比的混合;醛为质量百分比浓度为35%‑37%的甲醛、38%‑40%乙醛、38%‑40%乙二醛、50%‑52%戊二醛、40%‑42%丙烯醛、38%‑40%糠醛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按任意比的混合;木质素改性剂为丙烯酰胺、乙二胺、三乙醇胺、三聚氰胺、1,4‑丁二胺、硫脲、尿素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按任意比的混合;木质素活化剂为20%‑25%氢氧化钠水溶液、20%‑25%三乙醇胺水溶液、20%‑25%六亚甲基四胺水溶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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