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视机 |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接收、播放电视节目或显示图像等。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如图中所示的外观设计整体,特别是显示屏下部区域。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 ||
申请公布号 | CN301728293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1.16 |
申请号 | CN201130018717.6 | 申请日期 | 2011.01.30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五味洋;粟生惠一郎;藤井嘉人 |
分类号 | 14-03 | 主分类号 | 14-03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马涛;冯晓燕 |
主权项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