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用现场执法取证影音记录设备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警用现场执法取证影音记录设备;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警察或其他行政部门现场执法时用的取证设备,可以现场录像、录音、通讯;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5.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71472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1.02
申请号 CN201130056790.2 申请日期 2011.03.25
申请人 胡元东 发明人 李伟建
分类号 14-01;14-03 主分类号 14-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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