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强制倒钩之钉体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414504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0.21
申请号 TW100211256 申请日期 2011.06.22
申请人 張學賓 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2段64巷36弄6號 发明人 张学宾 台中市大雅区雅环路2段64巷36弄6号
分类号 F16B15/00 主分类号 F16B1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刘宇哲 台中市丰原区丰南街68巷13号
主权项 一种具有强制倒钩之钉体,其钉体系以长金属板冲切、摺并构成,乃在板中央冲切倒钩片,而于该倒钩片之下方冲压预备摺痕,中部设具有另些摺痕之微弯曲段,靠近上方则预留缩空间,顶端突伸推进段;另在钉体之顶端朝外冲弯第一侧平面,再往上摺并回抵挡面,并令该抵挡面低于倒钩片之推进段,继往下摺并回第二侧平面,复在微弯曲段下方之钉体板面设凸块,且于钉体两侧预留挡阶;依据上述构造,系藉击钉枪打击抵挡面同时将钉体与倒钩片钉入工件物之中,其系利用凸块前导微弯曲段进入工件物之中,而该推进段依然突露出工件物;续以击钉枪再击入推进段,以使该倒钩片之微弯曲段之弯曲变大,其系靠两侧之挡阶防止钉体再跟随倒钩片位移,俾能强制倒钩工件物者。
地址 台中市大雅区雅环路2段64巷36弄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