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玻璃板捆包台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玻璃板捆包台,从而能够实现变更玻璃板的层叠体的姿态时所使用的玻璃板捆包台的低成本化,并且提高其配置位置的自由度。所述玻璃板捆包台具备第一支承部和第二支承部,第一支承部具有从一端面侧支承玻璃板的层叠体的第一支承面,第二支承部相对于第一支承部成规定角度,且具有从一平面侧支承层叠体的第二支承面,其中,第一支承部在第一支承面的背面侧具有第一自立部,第二支承部在第二支承面的背面侧具有第二自立部,当使第一自立部接地而自立在水平面上时,第二支承部的第二支承面相对于铅垂面向第二自立部侧倾斜规定角度,当使第二自立部接地而自立在水平面上时,第二支承部的第二支承面与水平面实质上平行。
申请公布号 CN10184884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0.19
申请号 CN200880114815.5 申请日期 2008.09.30
申请人 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野田隆行;藤野高志;江田道治
分类号 B65D85/48(2006.01)I;B65D19/44(2006.01)I;B65G49/06(2006.01)I;B65D25/20(2006.01)I 主分类号 B65D85/4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李贵亮
主权项 一种玻璃板捆包台,其具备第一支承部和第二支承部,所述第一支承部具有从一端面侧支承玻璃板的层叠体的第一支承面,所述第二支承部相对于该第一支承部成规定角度,且具有从一平面侧支承所述层叠体的第二支承面,所述玻璃板捆包台的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承部在所述第一支承面的背面侧具有第一自立部,所述第二支承部在所述第二支承面的背面侧具有第二自立部,当使所述第一自立部接地而自立在水平面上时,所述第二支承部的第二支承面相对于铅垂面向所述第二自立部侧倾斜规定角度,当使所述第二自立部接地而自立在水平面上时,所述第二支承部的第二支承面与水平面实质上平行。
地址 日本国滋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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