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互联网视频聊天记录处理方法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揭示了一种互联网视频聊天记录处理方法及系统,在建立视频连接后,采集本地视频信息并发送,接收对方视频信息并播放,还包括:将采集到的本地视频信息保存至本地临时文件;将接收到的对方视频信息保存至本地临时文件;在视频通话结束时,将临时文件中的本地视频信息及接收到的对方视频信息保存至本地或上传至服务器。如此,使用者在建立起视频连接之后,系统便可以在使用者聊天时自动将本地与对方视频信息存储至本地临时文件区,待视频通话结束后自动将其存储于本地硬盘,以便使用者日后查询。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2331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0.19 |
申请号 |
CN201110151400.9 |
申请日期 |
2011.06.07 |
申请人 |
盛乐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马健;马如军;葛玉涛 |
分类号 |
H04L12/58(2006.01)I;H04N5/7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L12/58(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郑玮 |
主权项 |
一种互联网视频聊天记录处理方法,在建立视频连接后,采集本地视频信息并发送,接收对方视频信息并播放,其特征是,还包括:将采集到的本地视频信息保存至本地临时文件;将接收到的对方视频信息保存至本地临时文件;在视频通话结束时,将临时文件中的本地视频信息及接收到的对方视频信息保存至本地或上传至服务器。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6号3幢1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