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视 |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的名称:电视。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作电视,在观看电视的同时,也能够给数码产品进行无线充电。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整体造型。4.本外观设计的代表图:主视图。5.是否有省略试图的情形:因六视图已清楚的表示出本申请的外观,故省略立体图。 | ||
申请公布号 | CN301704422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0.19 |
申请号 | CN201130058793.X | 申请日期 | 2011.03.29 |
申请人 | 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孙保忠;王巧真;曹文乐;王伟;王媛媛 |
分类号 | 14-03 | 主分类号 | 14-03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11306 | 代理人 | 陆鑫;高雪琴 |
主权项 | |||
地址 | 266101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高科园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