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
摘要 1.本外观设计的名称:电视。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作电视,在观看电视的同时,也能够给数码产品进行无线充电。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整体造型。4.本外观设计的代表图:主视图。5.是否有省略试图的情形:因六视图已清楚的表示出本申请的外观,故省略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70442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0.19
申请号 CN201130058793.X 申请日期 2011.03.29
申请人 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孙保忠;王巧真;曹文乐;王伟;王媛媛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11306 代理人 陆鑫;高雪琴
主权项
地址 266101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高科园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