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子控制式柴油发动机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不测定发动机转速、增压压力、发烟极限燃料喷射量等的相互关系而根据加速前的燃料喷射量抑制燃料喷射量的急增的结构。加速判定部(64)根据目标发动机转速(Nset)和实际发动机转速(Ne)的差判定是否结束加速控制,构成上限喷射量算出部(65)的第三上限喷射量算出部(73)在上述加速判定部(64)判定为低速区域加速条件成立时,将初期上限喷射量(Q0)设定为上述判定时的喷射量或相对于上述判定时的实际发动机转速(Ne)设定的上限喷射量中的任一较大值的喷射量,随着直到上述加速判定部(64)判定为低速区域加速解除条件成立为止的时间的经过,恢复为通常上限值。
申请公布号 CN10221659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0.12
申请号 CN200980146027.9 申请日期 2009.09.16
申请人 洋马株式会社 发明人 高川功;足立仁;朝井豪;山田和宽;福田智宏;宫本贵志
分类号 F02D41/10(2006.01)I;F02D23/02(2006.01)I;F02D41/02(2006.01)I 主分类号 F02D41/1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史雁鸣
主权项 一种电子控制式柴油发动机,其利用控制装置决定燃料喷射量,其特征在于,该电子控制式柴油发动机设有分别与该控制装置相连接的低速区域加速判定部件、低速区域加速解除判定部件和上限喷射量抑制部件,该低速区域加速判定部件根据目标发动机转速和实际发动机转速的差判定是否进行了规定的加速,上述低速区域加速解除判定部件根据目标发动机转速和实际发动机转速的差判定是否结束加速控制,上述上限喷射量抑制部件在上述低速区域加速判定部件判定为低速区域加速条件成立时,将燃料喷射量的初期上限值设定为上述判定时的喷射量或相对于上述判定时的实际发动机转速设定的上限喷射量中的任一较大值的喷射量,随着直到上述低速区域加速解除判定部件判定为低速区域加速解除条件成立为止的时间经过,恢复为通常上限值。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