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车辆
摘要 次级自谐振线圈(150)安装于车体底面的大致部,通过经由电磁场与设置于车辆外部的供电设备的初级自谐振线圈共振而以非接触方式从供电设备接受电力。在从供电设备接受电力时,在次级自谐振线圈(150)的导线端部(160)产生高电压,在导线端部(160)的周围产生高电场部。于是,为了使导线端部(160)从最接近次级自谐振线圈(150)的电气设备即ECU(140)远离,将次级自谐振线圈(150)配置成导线端部(160)位于与ECU(140)相对于车体的左右对称轴偏离的一侧(-Y方向)相反的一侧(+Y方向)。
申请公布号 CN10221611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0.12
申请号 CN200880132036.8 申请日期 2008.11.21
申请人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佐佐木将
分类号 B60L11/18(2006.01)I;B60K6/445(2006.01)I;B60L5/00(2006.01)I 主分类号 B60L11/1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段承恩;杨光军
主权项 一种电动车辆,该电动车辆能够通过电力产生车辆的驱动力,其中,具备:次级自谐振线圈(150),其安装在预先确定的位置,通过与设置于车辆外部的供电设备(200)的初级自谐振线圈(220)经由电磁场进行共振,从所述初级自谐振线圈以非接触方式接受电力;和电气设备,其包含蓄电装置(130)、电动机(110)、驱动装置(120)、以及电子控制装置(140)中的至少一个,其中,所述蓄电装置(130)能够积蓄由所述次级自谐振线圈接受的电力,所述电动机(110)产生车辆的驱动力,所述驱动装置(120)使用由所述次级自谐振线圈接受的电力驱动所述电动机,所述电子控制装置(140)控制所述驱动装置;所述次级自谐振线圈配置成最充分确保所述次级自谐振线圈的导线端部(160)与所述电气设备之间的距离。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