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化可燃性矿物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的液化可燃性矿物方法涉及制备合成液体燃料的技术,并可应用于将任何种类的化石发电原料加工为多种可燃性液体产物。本发明的目的是确保初始发电原料的综合利用,强化其加工,降低合成液体燃料制备的能量消耗,并且减轻该技术方法对自然环境的有害影响。所述方法包括研磨初始原料,在催化剂存在下将其氢化,并从合成性油中分离未液化的固体残余物。然而,在催化氢化的矿物盐水溶液中,在两阶段中进行初始原料的研磨,所述矿物盐水溶液饱和至介于可燃性矿物和废石料密度之间的密度。在研磨过程中伴随甲烷向气相的释放,将其捕集用于后续利用,从非可燃性的杂质中分离从研磨区域漂浮至表面的可燃性矿物。加热第一研磨阶段的轻质产物的悬浮体,并将其进料至第二研磨阶段。从过量的液相中提取第二研磨阶段的轻质产物,将其与热制膏剂混合,用有机稀释剂稀释,研磨至胶体粒径,并将其进料进行氢化。其后,使用有机稀释剂洗涤未液化的残余物,干燥并与经脱水的第一研磨阶段的重质产物混合。用水洗涤所得混合物,并从所述方法中回收,将剩余的洗涤水排出物蒸发,并返回至第一研磨阶段。同时,对第二研磨阶段的重质产物脱水、冷却并返回所述方法的起点。锌氯化物、锡氯化物、铁硫酸盐、铵钼酸盐及它们的各种混合物可用于制备所述溶液,将初始原料研磨于其中,而含有四氢化萘、蒽油、甲基萘、甲酚的各种组合物可用作制膏剂。异丙醇可用作膏料稀释剂,并且轻质石油可用作有机稀释剂。
申请公布号 CN10220321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9.28
申请号 CN200980142712.4 申请日期 2009.02.09
申请人 C·恩克博德 发明人 C·恩克博德;A·布罗特
分类号 C10G1/08(2006.01)I;C10G1/06(2006.01)I 主分类号 C10G1/08(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苗征;于辉
主权项 液化可燃性矿物的方法,其包括将初始原料预先研磨,然后将经研磨的材料与制膏剂混合,通过在催化剂存在下附着氢将它的含碳组分氢化,并从未液化的固体残余物分离出液体产物,其中确保初始原料的综合利用,提高液体产物的产量,减少过程的能量消耗,并减少合成液体燃料制备对自然环境的有害影响,所述初始原料的预先研磨在两阶段中进行,同时捕集从粉碎材料中释放的甲烷,在催化氢化反应的矿物盐水溶液中,将所述溶液饱和至密度介于可燃性矿物和废石料的密度之间的密度,并在各研磨阶段之后分离轻产物和重产物的提取物,其中在第二研磨阶段之前加热第一研磨阶段的轻产物的悬浮体,并在第二研磨阶段之后将第二研磨阶段的轻产物脱水,与制膏剂混合,用稀释剂稀释,研磨至胶体粒径,并进料进行氢化;使用有机稀释剂洗涤未液化的氢化残余物,干燥并与经脱水的第一研磨阶段的重产物混合,并用水洗涤所制备的混合物,将所剩余的洗涤水蒸发至初始溶液的初始密度,并返回至第一研磨阶段,同时从过量的液相中提取第二研磨阶段中的重产物,冷却并返回至所述方法的起点。
地址 蒙古乌兰巴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