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推童车
摘要 一种手推童车,其至少包括可折叠框架,该可折叠框架具有由至少第一腿、第二腿和具有手柄部的臂组成的第一组装件和第二组装件。在每个组装件中,臂具有可围绕第一腿的第一枢轴枢转的第一齿轮部,第二腿具有可围绕第一腿的第二枢轴枢转的第二齿轮部,其中,臂和第二腿的齿轮部互相啮合。
申请公布号 CN10219001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9.21
申请号 CN201110059383.6 申请日期 2011.03.09
申请人 马克西米利安公司 发明人 塔科·卡里曼斯;马克·斯科鲁腾;贝尼特·菲利普·明迪恩斯
分类号 B62B7/08(2006.01)I 主分类号 B62B7/0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代理人 余朦;王艳春
主权项 一种手推童车(1),其至少包括可折叠框架(2),所述可折叠框架(2)具有由至少第一腿(5)、第二腿(6)和具有手柄部(13)的臂(7)组成的至少第一组装件和第二组装件(3,4),其中,在每个组装件(3,4)中,所述臂(7)具有可围绕所述第一腿(5)的第一枢轴(9)枢转的第一齿轮部(15),所述第二腿(6)具有可围绕所述第一腿(5)的第二枢轴(10)枢转的第二齿轮部(17),其中,所述臂(7)和所述第二腿(6)的齿轮部(15,17)互相啮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组装件(3,4)的至少一对腿(5,6)或一对臂(7)通过可围绕至少一个枢轴(12)枢转的至少两个互连部件(11;13;18‑19)在避开枢轴(9,10)的端部附近互相连接,每个部件(11;13;18‑19)可围绕在避开枢轴(9,10)的端部附近的旋转轴旋转,其中,腿(5,6)的至少一个部件(11;13;18‑19)连接到同一组装件(3,4)的另一腿或臂,同时臂(7)的至少一个部件(11;13;18‑19)通过至少一个工作件(28,46;29,51,52;30)连接至同一组装件(3,4)的腿(5,6)之一,以使至少一个部件(11;13;18‑19)关于对应的腿(5,6)或臂(7)旋转,其中,通过使所述臂(7)和第二腿(6)关于所述第一腿(5)从展开位置枢转至折叠位置,移动所述至少一个工作件(28,46;29,51,52;30),从而使部件(11;13;18‑19)从所述组装件(3,4)被间隔开的第一位置旋转到所述组装件(3,4)更靠近彼此定位的第二位置,反之亦然。
地址 荷兰海尔蒙德